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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欧洲肝脏研究学会(EASL)发布了最新版的欧洲乙型肝炎病*感染临床实践指南指南主要更新内容包括疾病分期的定义,治疗的适应证,母婴垂直传播的预防以及抗病*治疗停药的新指征等,同时也讨论了未来乙型肝炎病*的新的标志物以及治疗策略。以下为指南中涉及HBV治疗的相关内容。
HBV的治疗目标
慢性HBV感染的主要治疗目标是:通过阻止疾病进展以及肝细胞癌的发生,来提高慢性HBV感染患者的生存率及生活质量。
抗病*治疗的其他目标是:母婴垂直传播的阻断,阻止乙型肝炎再激活,预防及治疗HBV相关肝外表现。
HBV相关的肝细胞癌的核苷(酸)类似物(NAs)治疗目标是:首先抑制HBV复制,改善HBV相关肝病,防止肝病进展;其次,减少肝细胞癌术后复发。
急性HBV的主要治疗目标是:防止出现急性或者亚急性肝衰竭。
治疗终点
主要的终点:长期抑制HBVDNA水平,是目前所有治疗策略的主要终点。
有价值的终点:对于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经治疗获得HBeAg清除,伴或者不伴抗-HBe血清学转换,通常代表对慢性HBV感染的部分免疫控制。
附加的终点:生物化学应答的定义为ALT复常,大多数HBV复制长期抑制的患者可以获得该终点。
理想的终点:HBsAg清除,伴或者不伴抗-HBs血清学转换,表明对HBV复制和病*蛋白表达的完全抑制。
抗病*治疗的适应证
①所有HBeAg阳性或阴性CHB患者,如果HBVDNA>IU/ml,ALT>正常值上限(ULN)和/或肝脏中度炎症坏死或纤维化,应该接受治疗。
②代偿期或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只要血清中检出HBVDNA,无论ALT水平高低,均须要治疗。
③HBVDNA>0IU/ml、ALT>2×ULN的患者,无论肝纤维化程度,应该开始治疗。
④HBeAg阳性慢性HBV感染患者,如果ALT水平持续正常,HBVDNA水平较高,年龄>30岁,无论肝组织学病变严重程度,可以给予治疗。
⑤HBeAg阳性或阴性慢性HBV感染,有HCC或肝硬化家族史,且有肝外表现的患者,即使不满足典型的治疗适应证,也可以给予治疗。
治疗药物的选择
口服药物NAs方面,在恩替卡韦(ETV)、替诺福韦(TDF)的基础上,新增替诺福韦艾拉酚胺富马酸(TAF)这一新药,而对于拉米夫定(LAM)、阿德福韦(ADV)和替比夫定(TBV)明确不予推荐。
在干扰素(IFN)治疗方面,继续推荐长效干扰素聚乙二醇干扰素α(Peg-IFNα)见表2。
因为接受核苷类似物治疗的患者均存在肾损害的风险,指南建议对接受TDF治疗的患者,无论是否存在肾损害风险,均应定期接受肾脏功能监测,包括估计肾小球滤过率及血磷水平。
如果接受TDF治疗的患者存在发生和(或)伴基础肾病或者骨病的风险因素,可根据既往有无LAM暴露史,而换用ETV或者TAF治疗。
核苷类似物停药
当确认HBsAg消失,伴或者不伴抗-HBs血清学转换,可终止核苷类似物治疗。
对于无肝硬化的HBeAg阳性患者,如果获得稳定的HBeAg血清学转换,且HBVDNA不可测,并且至少完成12个月的巩固治疗,可以终止核苷类似物治疗,但须保证停药后密切监测。
对于部分无肝硬化HBeAg阴性患者,获得长期(≥3年)病*学抑制,如果能够保证停药后密切监测,可以终止核苷类似物治疗。
核苷类似物耐药患者的处理
对于耐药病例,应立即选用恰当的挽救治疗,选择有效的抗病*药物(无交叉耐药),可将诱导发生多药耐药的风险降至最低(表3)。
Peg-IFNα的治疗
对于HBeAg阳性或者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轻度至中度病变,可考虑Peg-IFNα作为初始治疗策略。
Peg-IFNα的标准治疗疗程为48周。
对于部分HBeAg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可延长Peg-IFNα治疗疗程(超过48周)以获得更好的疗效。
根据患者的基因型、治疗中HBsAg定量水平的变化等,指南提出了应答的预测因素及早期停药的规则。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联合治疗
不推荐初始联合两种高耐药屏障药物(ETV、TDF、TAF)。
对于接受ETV或者TDF/TAF长期治疗期间,依从性好的患者,如果不能完全抑制HBV复制(达到平台期),则应转换为另外一种药物,或者考虑联合两种药物。
不推荐初始联合NAs+Peg-IFNα。
对于初治HBeAg阳性患者,不推荐Peg-IFNα治疗前,采用短期核苷类似物治疗;
对于核苷类似物长期抑制病*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不推荐加用Peg-IFNα或者转换为Peg-IFNα治疗。
以上内容摘自:胡鹏,任红.年欧洲肝病年会乙型肝炎病*感染临床实践指南要点.中华肝脏病杂志,,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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