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有奇迹最近发文,明确认为老杜没有偷孩子,并愿意出资10万元和一位网友打*,如果官宣证实老杜偷换,10万块给网友,否则该网友出1万块元就近捐给敬老院。文章的最后不忘告诫那位网友:希望你做个人!有担当!
关于打*的事在28案中并不少见,此前老杜曾经悬赏1万块全网收集自己有大三阳的证据。两相对比,一样的套路,不过是文字游戏而已。
先来说说老杜的大三阳。大三阳其实是乙肝病的一种,普通网友习惯于将乙肝病称作大三阳,以此作为与乙肝病*携带者的区别。老杜具体是大三阳、小三阳还是五全阳并不是讨论的重点,许敏将她追加为第二被告的理由是隐瞒乙肝病史,与其纠缠自己到底有几只阳,不如要求大药房找回自己的乙肝化验单。
再来说说奇迹和网友的*局,看他文章的意思应该是认可了偷换的说法,重点在于老杜在整个事件中是否存在连带关系。老杜作为剖宫产妇没有偷的能力,这点已得到了许家的认可,但大家讨论偷换显然针对的不仅仅是偷换的经办人,而是指偷换的整个过程,这就和邀请人吃饭一样,显然不能光吃米饭,还要喝一些酒,吃一些菜。在28案中,偷婴贼就是大米饭,知情者和参与者就是菜和酒。所以,奇迹和网友打的*还应该包括以下两种行为。
一、对偷换知情并默认了偷换的事实。
大药房作为公共服务机构,管理再混乱也不可能任由产妇来挑孩子,经手人很可能就在四朵金花中。而孩子被换后,家里人不可能不知道,正如姚策所说,总归是家里人干的,他的意思就是家人指使干的,或者家里人在发现孩子被换后默认了事实。老杜若想免责,首先要证明自己对孩子被换一直处于蒙蔽的状态,直到年毫不知情。
二、帮助偷换者作伪证并掩盖偷换的真相。
四朵金花作为主要涉事人员一致口径认为28是错换并不符合常理,错换是在无意识状态下偶然发生的失误,每个人只能证明自己没有偷,并不清楚别人是否偷。如果认定是错换就间接证明别人也没有偷,那就是商量好的结果,而商量好的结果就不是无意识状态下的错了。
同样,对于老杜来说,为自己辩护可以理解,为四朵金花辩护就涉嫌了帮助掩盖事实。如果她骨子里就认定医务人员不可能偷,那为什么会怀疑许敏在大药房的亲戚有可能偷呢?
结语:上帝有奇迹在文章中提到了公益和消业的问题,能够看出他是有些正义感的,既然如此,没有必要破费十万块帮老杜洗白,只需要一个小小的证件就可以为老杜讨回公道。
它就是年出生证,如果老杜能够拿出来,哪怕和许敏的一样是作废的证件,至少可以说明她是通过合法途径从大药房抱走了孩子。否则的话,让网友们怎么来相信她呢?
#错换人生2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