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在2月25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将于3月20日前完成。
据悉,所有参加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中职生、综合评价录取、职教师资、残障生、少年班等),均须参加普通高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医院由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医院医院承担。非指定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根据相关要求,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鹏伟
来源: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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