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预防艾滋病、梅*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规范(年版),更新了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主要对感染乙肝孕产妇抗病*治疗,对其所生新生儿12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和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详见正文。
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技术要点
一、乙肝感染孕产妇干预
乙肝病*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需进行肝功能检测,有条件的地区进行HBVDNA定量检测。依据感染孕产妇血清HBVDNA、转氨酶水平和肝脏疾病严重程度,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抗病*治疗或转诊。
若孕产妇孕中、晚期血清HBVDNA≥2×10^5IU/ml,建议与感染孕产妇充分沟通,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于孕28周开始抗病*治疗;对于HBVDNA2×10^9IU/ml的孕产妇可于孕24周开始抗病*治疗。若不能进行HBVDNA检测或无检测结果,可依据乙肝病*E抗原阳性结果于孕28周开始抗病*治疗。
推荐药物为替诺福韦(TDF)。患有肾病或严重骨质疏松的孕产妇,可应用替比夫定(LdT)治疗。孕产妇用药后中途不建议停药,分娩后应立即停药。应加强产后监测,复查肝肾功能,进行HBVDNA定量检测。
二、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干预
(一)接种乙肝疫苗。
所有乙肝病*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均应按照最新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中新生儿乙肝疫苗免疫程序,于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接种首剂乙肝疫苗,并按规定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
(二)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所有乙肝病*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均应于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国际单位。注射方法为肌内注射,注意应与乙肝疫苗的接种部位不同,也不可与乙肝疫苗吸入同一注射器内注射。
(三)儿童喂养。
乙肝病*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可以进行母乳喂养。
(四)儿童随访和检测。
儿童在完成最后剂次乙肝疫苗接种后1-2个月,应进行乙肝病*表面抗原和表面抗体检测,明确母婴传播干预效果。检测方法首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或化学发光免疫试验,不具备条件的地区也可采用胶体金标记免疫分析法。
按要求上报所有乙肝病*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及其所生新生儿产时的个案信息和部分儿童12月龄内的随访及检测情况。部分儿童指孕中、晚期血清HBVDNA≥2×10^5IU/ml或HBeAg阳性母亲所生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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