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选自《中华肝脏病杂志》,,26(3):-.
摘要
乙型肝炎病*(HBV)母婴传播是导致慢性HBV感染的主要原因,对感染HBV的育龄女性妊娠前、妊娠期及产后进行规范管理,以实现HBV母婴"零"传播的目标。本共识内容包括:育龄女性和孕妇HBV筛查及治疗;妊娠期乙型肝炎活动的治疗;新生儿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和乙型肝炎疫苗联合免疫预防措施及评价;HBV携带且高病*载量孕妇妊娠期抗病*治疗及产后相关管理,并形成推荐意见,使临床医生对感染HBV育龄女性的临床管理标准化。
本文仅对推荐意见部分进行阐述,感兴趣读者可订阅中华肝脏病杂志年第三期。
本共识中的证据等级根据GRADE分级修订,分为A、B和C三个级别,推荐等级分为1和2级别,见表1。
表1推荐意见的证据等级和推荐等级
级别
详细说明
证据级别
A高质量
进一步研究不大可能改变对该评估结果的信心
B中等质量
进一步研究有可能使我们对该评估结果的信心产生重要影响
C低质量
进一步研究很有可能影响该评估结果,且该评估结果很可能改变
推荐等级
1强推荐
充分考虑到了证据的质量、患者可能的预后情况及治疗成本而最终得出的推荐意见
2弱推荐
证据价值参差不齐,推荐意见存在不确定性,或推荐的治疗意见可能会有较高的成本效益比等,更倾向于较低等级的推荐
推荐意见
推荐意见1:育龄及准备妊娠女性均应该筛查HBsAg,阳性者需要检测HBVDNA(A1)。
推荐意见2:感染HBV的女性妊娠前应做肝功能、影像学或肝脏病理学检查,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评价妊娠的风险(A1)。
推荐意见3:血清ALT5×ULNCHB或乙型肝炎肝硬化患者应立即开始抗病*治疗,病情稳定后再妊娠(B1)。
推荐意见4:CHB女性如选择Peg-IFNα,治疗期间应避孕,治疗结束6个月后再妊娠。如治疗期间意外怀孕,建议终止妊娠。如选择TDF治疗,治疗期间可正常怀孕;如选择ETV治疗,意外怀孕后应换用TDF,可以继续妊娠(A1)。
推荐意见5:孕妇ALT2~5×ULN,可密切观察,如ALT5×ULN,应进行抗病*治疗(B1)。
推荐意见6:对有肝功能失代偿风险的孕妇应立即抗病*治疗(A1)。
推荐意见7:孕妇治疗药物可选择TDF或LdT,每1~2个月监测肝功能及病*学指标。分娩后应继续抗病*,停药原则同一般CHB(A1)。
推荐意见8:根据肝功能及妊娠状况及其他合并症确定分娩方式(A2)。
推荐意见9:HBV携带者孕妇应每3个月监测HBVDNA及ALT,ALT在2~5×ULN时可继续观察至妊娠24周,如果观察期间ALT升高5×ULN,立即给予抗病*治疗。如果ALT2×ULN,可继续观察。如果ALT仍在2~5×ULN范围,妊娠24周也应进行抗病*治疗(A1)。
推荐意见10:HBVDNA2×IU/ml、ALT正常孕妇在妊娠24~28周开始抗病*治疗预防母婴传播(A1)。
推荐意见11:抗病*药物预防HBV母婴传播首选TDF,也可以选用LdT,曾经接受过抗病*治疗的孕妇选择TDF,产后即可停药(A1)。
推荐意见12:妊娠期未使用抗病*药物的产妇,产后4~6周应复查肝功能及HBVDNA,如肝功能正常,每3个月复查1次,至产后6个月(B2)。
推荐意见13:妊娠期服用抗病*药物的CHB产妇,产后应继续抗病*治疗,并根据病*学应答情况,决定是继续原治疗方案,还是换用其他NA或Peg-IFNα继续治疗(B2)。
推荐意见14:HBV携带者孕妇妊娠期口服NA并于产后停药者,产后4~6周复查肝功能及HBVDNA,如肝功能正常,每3个月复查1次,至产后6个月。如果乙型肝炎活动,应该抗病*治疗(A2)。
推荐意见15:产后乙型肝炎活动的患者抗病*治疗方案根据病*学和血清学特点选择NA或Peg-IFNα(A2)。
推荐意见16:继续口服NA药物的产妇一般不建议哺乳。已经停药的产妇,其新生儿联合免疫后可以哺乳(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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